湘潭大学作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大学,始终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持续优化招生政策体系,为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
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督的研究生招生机制。
本年度招生工作呈现三大显著特点:一是招生规模稳中有升,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8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00人;二是学科布局持续优化,覆盖13个学科门类、94个二级学科(专业);三是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新增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交叉学科方向。
⚡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往届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④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d)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e)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重要说明〕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