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指出,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具有稳定职业基础、追求学历提升与专业深化的在职人员。具体包括:
①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②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骨干;
③ 高校、科研院所等教育机构中具备助教、讲师职称的教师;
④ 医疗卫生系统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⑤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希望跨专业深造的人员;
⑥ 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具有明确职业规划、愿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硕士学位者。
报名条件方面,依据《宁波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说明》,具体要求如下:
- 学历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本科生等),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报名博士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如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同等学力者)。
- 工作经验:非全日制硕士原则上要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部分专业(如教育硕士、法律硕士)对工作年限无强制要求,但鼓励有实践经验者报考。
- 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 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及影响学习的器质性疾病。
- 英语水平:部分专业(如国际商务、外国语言文学)要求CET-6≥425或具备同等外语能力(如雅思5.5、托福75以上),并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特别说明: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者,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在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法学)专业者,须在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