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作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其研究生教育历史悠久、积淀深厚,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和高水平人才培养高地。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终身学习体系与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杭州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优化升级,形成覆盖多学科门类、灵活多元培养路径、严格质量保障的在职研究生教育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精神,杭州师范大学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主线,面向在职人员开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该校在职研究生项目严格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执行统一招生标准、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颁发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历学位信息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认证。
年招生季,《杭州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涵盖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共23个专业方向,其中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等)、应用心理硕士、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思政)等方向报考热度持续居高。招生简章内容完整覆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安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课程设置、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学籍管理等十大核心模块,为考生提供全流程、全周期报考指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校在职研究生采用“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校内学术导师负责理论指导与科研训练,校外行业导师(多来自中小学、教育局、心理咨询机构、企事业单位)负责实践能力提升与职业发展支持。同时,学校依托“浙江省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杭州基础教育发展中心”等12个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平台,为在职研究生提供高质量学术资源与实践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样、培养有序”原则,所有课程均按学术型硕士标准开设,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与全日制研究生完全一致;考核方式注重过程性评价与能力导向,既包括闭卷考试、课程论文,也包含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实践报告等应用性任务;学位论文选题紧密对接教育改革一线与行业真实需求,强调问题意识与实践价值,确保毕业生具备扎实理论素养与突出实践能力。
【政策依据与权威背书】
· 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2号)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教研〔2023〕15号)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22—2027年)》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备案编号:ZJ20250018